根据《太阳集团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管理办法》(内师校发〔2022〕63号)和《关于开展公司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的通知》(校学发〔2023〕21号)文件精神,公司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经员工本人提出申请、以班主任为组长的各班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学就办初审,以公司党委副书记副经理为组长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复审。鉴于已完成院级相关工作,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现将公司2023-2024学年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3天(2023年9月15日 至17日)。
如有异议,请向学院513室或508室反映情况。
监督受理电话:18947150405、15849186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