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内助学中心[2020]20号)文件精神及《太阳集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发[2008]45号),及太阳集团《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员工申请、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小组评定,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拟推荐苏日嘎同学参评国家奖学金。现对拟推荐员工名单公示3天,如有异议,请来电反映情况。
推荐员工:2017级历史学蒙古语授课班 苏日嘎(学号2017****673)
2017级文化产业管理班 李欣然(学号2017****534)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3日—2020年10月25日
受理电话:7383450、7381052。
太阳集团
2020年10月23日